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

11

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的批复

国函〔202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林草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报请审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健全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

三、通过实施《规划》,到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以此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25年建成10.75亿亩,并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1.05亿亩,以此稳定保障1.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30年建成12亿亩,并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2.8亿亩,以此稳定保障1.2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将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2021—2030年完成1.1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支持事项,强化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省、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细化政策措施,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地块。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保护利用,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严格实行用途管制,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五、农业农村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标准和制度,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开展跟踪分析和考核评估,督促各地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支持配合,形成建设合力。《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21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编辑:房家梁】

美国纽约发生一起枪击事件 致1死3伤

山东纵深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 分类施策激发创新活力

今日北京天气晴间多云宜出行 昼夜温差渐增防感冒

我国科学家首次构建家蚕全基因组编辑筛选平台

创新之火,在转炉永燃不息(中国道路中国梦)

新能源车二手车市场受热捧

我在“一带一路”修火车:做“义新欧”的“医生” 护航列车安全驶出国门

新赛季明日揭幕 男排联赛竞争激烈看点多

国际舆论评美国结束20年阿富汗战争:信誉扫地 耻辱溃败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将从下周五开始“解封”

48小时期限将至 朝鲜驻马来西亚使馆人员准备离境

安徽省留学人员创业园揭牌

特朗普回应“淡化疫情”质疑:为了减少恐慌

新冠防控面临“环境传人”新课题 对防控形势有何影响?

力戒形式主义,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基层减负工作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上海喜太实业23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